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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3-09-25  点击:[]

各2020、2021、2022本科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 31 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 〔2014〕18 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 〔2022〕32 号)和《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 3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符合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且不可四舍五入(本班级包含39人,综合成绩第4名,则不符合申请要求)。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且不可四舍五入。评选办法参照校级奖学金执行。

3、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3年版《学生手册》。

4、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在申请当学年(2022-2023学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标准界定为“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时间节点以违纪事实发生时间进行认定,且与是否解除没有关系。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均要求当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补考及格的视为及格课程),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二、评选要求

1. 境内每班级原则上推选一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院将根据专业内横向比较和学院内纵向评估择优评选;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符合奖学金各项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2.学生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3.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具体如下: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1个)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37个)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 学生通过华侨大学→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奖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信息填报和提交。

2.注意事项:

(1)必修课门数参照本学年成绩单中的数据,只计算必修课门数,选修课门数不参与计算。

(2)申请陈述的申请理由字数200字-500字,字数一定要在规定的区间内。

(3)科技竞赛情况信息请按照:①获奖日期:填写获奖证书上的落款年月,格式如或“2022年9月”;②奖项名称:填写获奖证书上的奖项名称,长度大于1,不能超过88个字符,格式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C类一等奖”;

例:2022年9月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C类一等奖。

(4)所有的获奖材料时间为本学年内:2022.9.1-2023.8.31.竞赛情况中所填写的奖项均需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如果只有奖项没有佐证材料的请勿填写和提交。

(5)申请截止时间为:线上提交在2023年9月27日前。

3、学院将于10月1日前公示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结果。

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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