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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条例(电子信息非全调剂第二批)

2020-06-04  点击:[]

一、复试名单
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复试名单如下:

考生编号

姓名

本科学校

报考专业

初试折算成绩

1

106980410614646

王璞初

长安大学

电子信息

307

2

100100200002845

贾天龙

燕山大学

电子信息

282

3

106100085420687

占梦靖

江西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

282

4

118450005007146

张亚军

内蒙古师范大学

电子信息

279

5

107550000006929

吴天俊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电子信息

269

6

103840213515887

黄世文

南昌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

267

 

 

二、资格审查

6414:00前,考生须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于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资格审查材料:

  2. 《华侨大学2020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彩色扫描件,签名部分手写;

  3. 2020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彩色扫描件。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4.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件;

  5. 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彩色扫描件;

  7.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8. 准考证彩色扫描件;

  9. 《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考生自述表》彩色扫描件;

  10. 《华侨大学2020年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彩色扫描件。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

  11.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托福/雅思/GRE成绩单等彩色扫描件;

  12. 科研能力证明:如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3. 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皆为彩色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其中10)、11)请将证明材料分别保存为同一pdf文件),请于6414:00前发送到邮箱:cstyzb@hqu.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软件工程)。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例:张三-软件工程);文件夹内每份文档命名格式为:编号、姓名-文档名称(例:1、张三-2020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注:

  14. 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5. 6414:00未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若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请提前报备,时间可放宽至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后续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方式、内容、时间与费用

    1、复试方式: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选平台。

    2、复试内容:

    1)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生英语基础能力、英语口语表述和专业英语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学习情况、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文献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复试时间:

    20206414:30

    4、复试费用:130/人。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交,未在复试前缴费成功的复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或者未获得复试资格而错缴费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录取办法

    1、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折算成绩=政治+英语1*110%+数学2(数学1*110%+专业课(408综合基础*110%)四门课程成绩之和

    2)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满分100分;

    3)入学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不予录取情况

    1)未参加复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招网”上对“拟录取”状态设置“接受”者。

    3、录取原则:

    1按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调剂生;

    2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我院“拟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2-6162551

     

    六、解释权

    本条例由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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