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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艳、姜林美恢复原聘岗位的公示

2022-11-17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试聘低聘人员申请恢复原聘岗位工作的通知》(人事〔2022〕71号)和《华侨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4学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大人〔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刘艳恢复原聘岗位:教学科研型七级岗,同意姜林美恢复原聘岗位:教学科研型九级岗。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公示电话0592-6162556,公示邮箱cst@hqu.edu.cn。在此期间内,欢迎师生员工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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