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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学习学生申请2014届毕业(学位)证书的通知

2014-10-29  点击:[]

延期学习学生是指2007级(仅限五年制学生)、2008级、2009级学生未按期毕业,延期在校学习,为使延期学习学生能够按期领取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延期学习学生单独申请毕业(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14

年7月14日,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

二、在本学期结束后才修满规定学分者(如参加暑假重修班学

习,或因个别老师报送成绩晚于单独申请毕业(学位)证书截止时间等),由其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华侨大学毕业(学位)证书申请表》逐个办理,受理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毕业时间为2015年春季。

三、延期学习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含五年制本科2007年入学学生、四年制本科2008年入学学生及三年制高职2009年入学学生),本学期内如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申请毕业(学位)证书截止日期2014年7月14日。逾期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造成无法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教务处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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