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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5  点击:[]

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规定,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研究决定,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复试比例不超过1:1.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1、资格审查材料:

1)《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①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初试准考证。

6)《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情况表》。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8)外语能力、科研能力证明:如CET-4/CET-6/托福/雅思/GRE成绩单等;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证明材料。

9)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

2)提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四楼会议室D4-409。

3)请考生将以上材料A4纸打印,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和材料1-9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材料6-8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3、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考生可凭入校报备短信和身份证入校,入校申请由学院统一报备,入校报备短信将发送至研究生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联系电话。入校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感染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先自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报告学院。

2、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

1)笔试部分:复试笔试科目为《C++程序设计》,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部分:

①英语听说能力:考察考生英语基础能力、英语口语表述和专业英语能力;

②专业素质能力:考察考生学习情况、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文献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③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17:00。

笔试地点:笔试前另行通知。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8:00-16:00。

面试地点:面试前另行通知。

4、本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录取办法

1、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

面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5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

3)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不予录取情况:

1)未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录取原则:

1)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专业: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考生。

2)计算机技术(全日制)专业:根据报考志愿“计算机技术(不区分研究方向)”“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X专项)”,分方向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当出现报考志愿方向录取人数已满的情况下,且非志愿方向有缺额,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录取至非志愿方向;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进入报考志愿方向的候补录取名单。

3)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请将体检报告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cstyzb@hqu.edu.cn,邮件、体检报告都命名为:姓名-体检报告。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QQ群:204849597

联系电话:0592-6162551


七、解释权

本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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